盐官镇公用码头二期项目进出港桥梁新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盐官镇公用码头二期项目进出港桥梁新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盐官镇公用码头二期项目进出港桥梁新建工程,新建桥梁位于现状幸福桥北侧,紧挨老桥建造,设置1座1x20m钢筋混凝土简支桥梁,桥梁总宽11.0m,桥面标高基本与现状桥梁标高齐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价约220万元。
2.2标段划分及工期
本次招标设一个施工合同段。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质量目标: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9日。
4.3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7月2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5年7月25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下午 14:00止;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宁市盐官镇招标采购中心(盐官镇世纪路4号原广电站四楼开标室)。
5.4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准时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
签到要求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文书格式,均参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复制件加盖公章。(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由招******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①出席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②现场签到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③如未按上述规定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按要求进行签到的的,投标文件拒收。
5.5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为递交投标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上公布。投标人未及时获取信息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盐官镇 地址:海******街道紫微大厦1801室
邮 编: 314411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朱先生 联 系 人: 何先生
电 话: 0573-****** 电 话: 0573-******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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