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库新建项目总承包(EPC)防水招标公告.pdf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库新建项目总承包(EPC)项目,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防水工程专业分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概况 本次建设平房仓 6 座(仓容 6.99 万吨,按稻谷计),大 米加工车间 1 座,烘干中心 1 座,成品粮油库 1 座******服务中心 1 座,综合楼 1 座,食堂及倒班楼 1 座,门卫 2 座,药品库 1 座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9212平方米。
备注:上述参数均为参考数据,后续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调整,是否作为报价的参考依据由报价人自行决定,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其中存在的风险,引起的任何误判、错判以及推断结果与今后实际不符的后果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上述参数的提供不作为约束采购方的依据。
2.1.2 建设地点 安吉县数字物流港配套道路南侧,G235国道西侧。
2.1.3 建设工期 48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2.2.1 工作内容 本项目设计及甲方要求施工的全部卷材、涂膜等防水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下室底板(含基础、地梁侧面及后浇带等附加)、地下室墙体、地下室顶板、屋面、檐沟、排水沟、集水井、机房、泵房、卫生间、设备平台、报警阀间、井盖、雨棚、设计变更联系单、施工联系单等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所有防水工程(含材料检验检测工作),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调整乙方承包范围,乙方对此予以认可。
2.2.2 分项工期 本分包工程开工以甲方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竣工以乙方完成分包工程并通过验收之日为准。同时,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施工总进度的要求(具体执行甲方发至乙方的书面周、月、总进度计划)。但相关施工进度计划不视为甲方允许乙方改变项目工期,不得作为乙方提出工期顺延及索赔的依据,工期顺延应按照其程序处理。
2.2.3 质量要求 按国家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专业分包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严禁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3.4 投标人需在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合格分供商库内。
3.5 任何与招标文件相违背,有损失招标人利益的投标条款,招标人有权作废或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有冲突,以招标文件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 19 时至 2025 年 1 月 21 日 19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 月 21 日 1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5 年 1 月 21 日 19 时
6.2 开标地点: 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发布。
8.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祝工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望座5幢东楼
联系电话: ******